2014届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须知
发布人:刘琼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6日 阅读次数:4023一、离校
1、2014届毕业生请于2014年6月18日起至20日经系部核查办理离校手续, 广州铁路(集团)公司订单班毕业生请于6月25日至6月26日返校办理离校手续。
2、所有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时,须到所在分院(系)核查就业情况,符合离校标准方能办理离校手续。由学院统一推荐到铁路局或地铁公司等企业的毕业生无需提供证明材料);自行择业的毕业生请于6月5日至8日提交就业材料(协议书或用人单位接收函)到招生就业处办理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后,再到院(系)学工办办理离校手续;因参加专升本升学或应征入伍的毕业生,请携带相关录取通知书分别到招生就业处、院(系)学工办办理离校手续。
3、所有毕业生离校前须认真核对本人联系电话、家庭联系电话、QQ号码,在9月份之前不要随意更换联系方式,便于及时通知重要事宜。如果必须更换联系方式,请及时告知辅导员。
二、报到证
5、自行择业的毕业生需要办理《报到证》的,请于6月5日前到招生就业处登记,并提交就业协议书或用人单位接收函,学院将统一到省教育厅办理《报到证》。
6、由学院统一推荐到铁路局。地铁公司或其他单位就业的同学,学院会根据单位要求为大家统一到省教育厅办理《报到证》,无需到招生就业处登记。
7、所有办理了《报到证》的同学,须凭毕业证原件到各院学工办主任处领取。
三、档案
8、学院统一推荐到铁路局、地铁公司或其他可以接受档案的单位的同学,招生就业处将根据企业要求统一办理。
9、其他办理档案迁转的毕业生,请与学生处联系(吴老师,电话0731-22777023)入校时办理户口迁入手续的毕业生,须尽快到招生就业处陈老师(教学楼A106,电话0731 -22777000)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联系电话:0731 -22780180
联系人:刘老师(教学楼A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