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手续办理说明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28日 阅读次数:3176户口迁移手续办理说明
情况一:籍贯是湖南省的毕业生户口从学校迁回原籍时,只需到招生就业处(南院2号办公楼3楼)领取户口卡,然后到家庭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情况二:籍贯是湖南省外的毕业生户口从学校迁回原籍时,需到招生就业处(南院2号办公楼3楼)领取户口卡,凭户口卡、回原籍的《报到证》、毕业证复印件到学校所在地建设派出所(七一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然后凭户口迁移证到家庭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情况三:户口迁往单位的毕业生,需凭户口卡、《报到证》、毕业证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然后去单位报到时将户口迁移证交予单位人力资源部办理落户手续。
注:户口从当地派出所迁出后,将领到一张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是一个月,在户口迁出日起一个月内必须办理落户手续,请办理户口迁移的毕业生注意一定要选好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日期。
招生就业处
201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