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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生档案、户口、组织关系托管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16日    阅读次数:4097

根据国家政策和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档案、户口、管理办法(试行)》的精神,认真做好毕业生的档案、户口、组织关系的托管工作,使毕业生无后顾之忧。

一、 湖南省内毕业生,已有单位接收的档案、户口、组织关系,进行保密处理后由本人自带或寄送到接收单位。单位不能及时接收的档案、户口、组织关系,进行保密处 理后,由招生就业指导处转由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托管。毕业生本人必须与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签定人事档 案、户籍与组织关系的托管合同,学生本人先支付一年的托管费60元(签合同时交费)。

二、省外毕业生,已有单位接收的档案、户口、组织关系,进行保密处理后,由本人自带或寄送到接收单位。单位不能及时接收的档案、户口、组织关系,进行保密处理后,由本人自带回生源地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托管。

三、档案、户口、组织关系留在学校的,由招生就业指导处托管,按湖南省大中专学校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收费标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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