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毕业生办理档案、户籍托管流程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16日 阅读次数:3514省内毕业生办理档案、户籍托管流程
说明:我中心办理档案、户籍托管,可由中心工作人员在毕业生毕业前夕到各高校集中办理。办理步骤为:
①长沙市外学校:中心工作人员与毕业生统一签订托管合同,——学校就业部门老师根据毕业生的合同在集中派遣时间内到我中心统一办理《报到证》——学校就 业部门统一向已签订合同的同学发放《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毕业生按要求在各学校设立的收集点将所需证件、照片等资料交给收集点负责人——各收集点 按顺序整理并登记已交资料学生名册——学校老师连同资料、名册转交给中心。②长沙市内学校办理:毕业生准备好学校保卫部门领取的户籍卡及个人黑白证件照两 张与中心工作人员统一签订档案、户籍托管合同。
以下为毕业生个人来我中心办理托管手续。
毕业生个人来中心办理档案、户籍托管,可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除应带齐所需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件。
1、毕业后未办理过《报到证》且本人档案、户籍都还在学校的:
先在“档案户籍受理”窗口与中心签定《人事档案、户籍托管合同书》——凭签好的合同书和交费清单在“交费窗口”交纳有关费用——凭签好的合同书和交费清单在“办理报到证”窗口办理《报到证》—— 凭《报到证》回毕业学校的户籍管理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把户籍、档案迁转(档案可由学校邮寄)至中心。
2、毕业后办理过《报到证》(含申请回原籍的),但本人未到就业单位(或原籍)报到,本人档案还在学校或已转出的:
执原《报到证》、原就业单位开具的退函(或原籍报到单位开具的同意改派证明)和毕业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改派申请表》来我中心“档案户籍受理”窗口 与中心签定《人事档案、户籍托管合同书》——凭签好的合同书、原《报到证》及退函在我中心重新改办《报到证》并交纳有关费用——毕业生凭重新改办的《报到 证》到毕业学校的户籍管理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把户籍、档案迁转至中心,原已领户籍迁移证的需要重新改办新的户籍迁移证,档案已转至接收单位的由我中心开具 调档函,凭调档函把档案转(寄)我中心。
3、毕业后办理过《报到证》(含申请回原籍的),且本人已到就业单位(原籍)报到并已落户的,原则上不能再办理户籍和档案托管。
特别提示:
1、办理户籍托管的毕业生均需按要求在我中心“档案户籍受理”
窗口交纳以下资料以便落户:《报到证》和户籍迁移证的原件、毕业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一寸黑白免冠身份证照片2张。
2、已办理过就业《报到证》的我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需要办理
户籍和档案托管,但《报到证》遗失的,需先登报遗失申明原《报到证》作废,凭登报申明在我中心重新补办(《报到证》(遗失补办的期限为自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再凭补办的《报到证》来我中心按规定程序办理托管手续。